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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通知来了!苏州中小学2月4日正式放寒假啦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1-19 09:46:00

  中国江苏网讯 这几天,似乎已经可以闻到寒假的气息,尽管不少老师和学生们还沉浸在期末考试的云雾里,但是这也意味着寒假即将到来!苏州市教育局也发布了,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该怎样度过一个愉快、平安而有意义的假期呢?你想好了吗?还是先来看看这份通知中的重点内容,学校、老师们需要关注哦!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统一为:2月3日学期结束,2月4日放寒假;寒假时间为2月4日至2月25日;2月25日学生报到,2月26日正式开学上课。

  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自行决定寒假时间。

  2018 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请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渠道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培养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的健康情趣,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主动承担家务劳动。

  要合理布置学生寒假作业,切实控制各科作业累加后的寒假作业总量,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数量要求。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

  引导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社会性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区服务、社会调查、助弱扶困等,增强孩子的实践体验、情感体验、生活体验,锤炼学习的品质。要将国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的决心传达到每个家长,动员学生家长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发展自信。

  从严治理寒假违规办学行为

  切实减轻学生假期学业负担。坚决制止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义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类型补习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还是用一个寒假的时间放松身心,享受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更好,不是吗?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到课外辅导机构违规上课。

  将违规补课、违规招生、有偿家教作为重点治理内容,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的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

  为加强社会监督,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2——65224024(基教处)

  0512——65151037(督学处)0512——65225216(惠民中心)0512——65216537(节假日值班、传真号)。

  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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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