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推动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中国江苏网讯 苏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月10号开幕。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在过去一年是如何行使职权,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的?
从去年元旦开始,苏州实施《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取得了良好效果。春节期间全市空气优良率达100%,市区PM2.5的峰值指数仅为32,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从提议到调研、督查、立法等各个环节,市人大常委会都全程推动。去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又审议通过了《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条例》从8月1号起开始施行。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学贤表示,地方性法规,它的法律位阶要远远高于或者说高于地方规章,对于更好地治理环境污染,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公共的安全,将会起到更有力的效果。
日前,市政府又发布《通告》,决定从今年1月1号起,市区禁放区域从376.22平方公里扩大到464.3平方公里。现在,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已经日益深入人心。
在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制定了3件地方性法规。《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突出苏州特色,明确了保护重点、保护要求和相关法律责任,为古城的活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出了有效的制度安排。《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综合运用法治手段推进古城保护和文化传承。
市人大常委会还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助推社会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积极配合省委、市委重大部署,组织了11次“263”专项督查和有关生态保护的执法检查、视察活动,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代表提出的181件建议,按时办结率达100%,办成率为91%。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徐海明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为苏州推动高质量发展,勇当“两个标杆”,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作出应有的贡献。(苏州新闻记者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