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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苏州拟禁止工程运输车辆在市区通行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0-25 14:22:00

  中国江苏网讯 今年市政府部署开展了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苏州交警围绕“五个显著”的工作目标,精心谋划部署,强化严管严治,着力从交通疏导、环境提升的角度综合治理停车难、秩序乱、高峰堵问题,取得了很大成效,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文明意识有了明显提升。整治行动中发现工程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为了改善交通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结合人民群众和各相关部门意见,拟决定: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禁止工程运输车辆在市区道路范围内通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允许通行,但明令禁行路段除外)。因工程建设施工需要通行的,按规定备案登记后申领工程运输车辆专用通行证通行。工程运输车辆是指运输泥浆、沙石、水泥、砖石、混凝土、沥青、土方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自卸、罐式、特殊结构货车或专项作业车。

  二、禁止专项作业车(不含工程运输车辆)在城北公路、阳澄路、阳澄湖大道、星华街、独墅湖大道、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吴中大道、木东公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金筑街、城北公路、苏虞张公路、永方路、黄蠡路、广济北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和城市快速路通行。需要在城市快速路上进行专项作业的,向城市快速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在禁行区域内进行专项作业的,按货运机动车要求申领通行证。

  针对上述管理措施的宝贵意见,请您于2017年10月31日前发送给我们,感谢您对苏州交警的支持!

  意见请发送到邮箱:szjxjzxk@163.com或邮寄到:苏州市高新区新元街199号604室收邮政编码: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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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