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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困难家庭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纳入低保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7-11 10:33:00

  中国江苏网讯 (雪冰)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认定标准,明确户籍居民18周岁(含)以上无法单独立户的一、二级肢体、视力、精神、智力残疾人,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我市低保标准1倍至2倍之间,且本人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经个人申请,可以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按照本人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35%的差额合并发放生活救助及残疾人生活补贴。

  据了解,按照“同类对象相同规则”原则,该对象在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规定等内容适用《苏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申请时须申报家庭成员收入、财产情况,同时须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相关部门核查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收入、财产,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的金融资产标准和核查适用我市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核对有关规定,确保低保既有政策有效衔接和有序执行。这是今年我市继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后,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出台的又一惠民举措。从摸底情况看,新政将惠及重残人员3800余人,全市低保人数将增加约10%,政府托底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按照目前低保标准,全市年均增加救助资金约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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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