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召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推进会
中国江苏网讯 (纪轩)6月2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在全市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力争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构建工程建设领域防腐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制度保障和代建督查,精心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确保代建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为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代建制”工作品牌,前期,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法制办组成的市“代建制”推广工作协调小组先后赴张家港、苏州工业园区、上海等地调研当地“代建制”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意见》,制定了《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等操作性制度规范,对代建制范围、规范代建项目审批、完善代建管理、强化代建部门监管等四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且市级政府投资占总投资50%(含)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实行代建制,可以采用全过程代建和建设阶段代建两种方式。设立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对代建单位实行名录动态管理,对申请进入名录的代建单位,着重考察对项目的管理能力和管理业绩。
为保障代建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政府还下发了《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明确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招标投标相关意见的通知》等操作性规定。为了利用我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的成熟经验,使代建单位名录管理工作有序规范推进,还将代建名录库纳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体系,由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管理。代建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采用代建单位申请,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进入代建名录库单位的资质资格、工程业绩、社会信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等要素进行打分排序,按事先确定的名额数量依次录取,同时建立了年度动态考核和“一票”清出机制,从制度上保证进入代建名录库单位的质量。
此次推进会,从全市深化源头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高度,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党委(党组)坚守责任担当,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各方行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与会的各地、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要把市委、市政府要求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加大探索力度,加强制度创新,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品牌。
据悉,代建办目前已经着手代建单位名录建库工作,下一步还将建立健全代建单位代建项目统计管理制度,制定推行《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考核办法》,组织编制《苏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格式文本》,不断完善代建管理工作机制。9月底前,全市将组织力量对代建制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抓紧抓实、取得实效。
会上,市发改委等作交流发言。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翔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士光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