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鼓励非货币方式投资科创企业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苏青)昨天,苏州市工商局发布14条服务特色小镇发展新政,要求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转变思路、创新理念,为加速全市特色小镇建设提供支撑。
这14条新政主要涉及企业准入、品牌打造、信用建设、消费维权等领域。其中,准入方面的3条最引人关注。
长期以来,工商部门在办理新设企业登记时,对企业名称和字号主要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有比较严格的规范。此次出台的第5条新政中明确,在特色小镇设立的企业取名和确定经营范围时,可以根据该特色小镇的产业定位,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习惯或专业文献的用语来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征。
这为特色小镇将来吸引一些新兴行业中新业态企业设立,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
2016年底出台的苏州市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施意见中,对以受理创业型、小微公司托管为主要业务的商务秘书公司设立提出了营业面积必须满200平方米的要求。但这次出台的新政中第6条规定,在特色小镇中设立这类公司,营业面积可降低到100平方米,以充分释放住所资源,为特色小镇发展中集聚更多创业型企业创造环境。
在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设立和新发展中,投资者对非货币出资方式需求一直较大,即可以运用股权、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方式出资。由于目前国家对这些方式的出资价值缺乏相关的评估标准和制度,一般不鼓励。过去,我市只有苏州高新区和常熟市两个地方试点过。此次新政的第7条表明,在对特色小镇的创业创新型企业培育指导时,鼓励投资者运用这些方式出资投资。这意味着这类企业在特色小镇发展时,将获得相关的特殊待遇。
苏州市工商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三个一”方式,确保这些新政尽快“落地生根”。“一站办”,即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根据当地发展需求,在具备条件的特色小镇设立工商(市场监管)服务站,合理配置工作人员,直接在小镇内受理各项工商职能服务,做到企业办事不出镇。“一键通”,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在特色小镇率先推出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实现职能服务向网上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一日结”,要求各登记、服务窗口,在法律框架下不断简化手续,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力争和确保材料齐全的审批事项当日办结。
建设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已成为苏州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去年,苏州申报、将规划建设39个特色小镇。去年10月,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127个中国特色小镇名单,苏州有甪直和震泽两个镇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