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一保障”实施“六大行动”
中国江苏网讯 (褚新宇 张文龙)近日,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审议并通过了《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围绕“三强化一保障”实施“六大行动”的工作方案》。方案引用项目化管理理念,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重点工作部署转化为具体、有形、可操作的项目,切实强化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监督责任,强化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机关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新突破,为“两聚一高”苏州实践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十二届苏州市纪委二次全会确定今年将实施“六大行动”,即落实责任“问责行动”、纪律建设“聚力行动”、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制度建设“深化行动”、双重领导“规范行动”、自身建设“强基行动”。《方案》中,对“六大行动”实施项目化分解,形成了6类50项清单化具体化的工作任务,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明确将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体系、启动实施“智慧监督”等10项工作列为重中之重。《方案》在落实措施上明确,针对落实责任“问责行动”,确定运用“大数据”强化专责监督等5项措施;针对纪律建设“聚力行动”,明确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等6项措施;针对作风建设“提升行动”,明确开展农村“三资”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等6项措施;针对制度建设“深化行动”,明确建立行贿人和违纪案件数据库等13项措施;针对双重领导“规范行动”,明确完善上下级纪委联络机制等6项措施;针对自身建设“强基行动”,明确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等14项措施。
《方案》还以措施节点化《工作项目表》的形式,列出了项目任务、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时间进度、进展情况等,并将通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健全机制的手段,建立定期督查和对账销号制度。市纪委将强化节点管理,以严格的督查增压力、保进度、求实效,确保项目任务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项目任务完成情况还将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与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