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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票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货物通关 东北振兴再传利好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9 11:28:00

  中国江苏网4月19日苏州讯 4月18日上午,江苏省首票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货物在南京海关隶属太仓海关通关现场顺利通关。

  这票货物从黑龙江绥芬河口岸出境,通过陆路运至俄罗斯东方港,再搭乘国际航行船舶顺利转运至江苏太仓港。这票货物的正式通关,标志着海关总署批准的第三批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口岸正式开展试点,太仓港也由此成为江苏省首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准开展该业务的对外开放口岸。

  所谓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是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启运,通过境外运至我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业务,目前主要针对东北地区。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商品粮的生产储备基地。由于运力有限,东北地区运往南方的物资难以及时运出。这不仅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也使我国其他地区难以有效利用这些重要资源。以黑龙江省为例,黑龙江地处我国铁路末梢,铁路南运运力紧张,加之省内无出海口,无法满足木材、粮食、煤炭、石油化工产品等资源性大宗物资和其他工业产成品的集约化运输需求。

  多年来,海关总署高度重视东北振兴战略。在今年全国关长会议上,于广洲署长明确指出:“要促进东北振兴等“四大板块”发展,研究出台海关支持新一轮东北振兴措施。”为解决东北大宗商品运输困境,海关总署主动对接东北需求,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试点,决定增加太仓港、南沙港、盐田港、蛇口港、福州港、湛江港、厦门港等为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着力构建“北货南运”的黄金通道。今后东北地区的大宗商品和工业产成品,将可以沿着这条陆海联运通道,源源不断地运往南方消费市场,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除有效缓解铁路运力紧张外,这种运输方式还可以大幅节省货物物流成本。较传统运输方式而言,经由这条通道把货物运至太仓港,路程可以缩短数百公里,每个40英尺集装箱可以节约运输成本2000元左右。

  海关总署此次选取太仓港作为试点,也充分考虑了该试点对于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大作用。太仓港地处长江中下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合作分工的重要北翼、长江中下游地区最大的内贸转运枢纽,也是华东地区最大的木材集散地。此次从太仓港入境的内贸货物全部为黑龙江省生产的落叶松板材,共290标箱、6407.29立方米。

  同时,太仓港所处的苏南地区,是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以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众多国家战略的多重叠加地,地区经济发达,工业生产能力强劲,具有广阔的消费需求和发展前景。来自东北的原材料经过加工,不仅可以供给本地市场,也可以通过水路和铁路销往内地和欧洲。江苏省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对于建设“一带一路”,形成东西双向互动、沿海一线与亚欧大陆桥“大T字形”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保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顺利落地实施,南京海关积极做好政策研究,先后多次选派业务专家赴宁波等口岸开展专题调研,制定了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监管操作流程。另一方面,南京海关隶属太仓海关加强与出境地海关的联系配合,并在4月7日与出境地绥芬河海关签订了《太仓海关、绥芬河海关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联系配合办法》。太仓海关还举办了专题培训会,向企业介绍业务流程,指导企业快速通关。

  “太仓海关将全力配合,打造快速便利的通关环境,保证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便利高效。”南京海关隶属太仓海关副关长周建达表示。(杨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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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