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苏州房贷利率收紧最低九折变九五折 银行回应
房贷利率要收紧了
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 “自4月5日起对首次和首套房的贷款利率由目前最低‘九折’提升至‘九五折’,以网签合同日期为认定标准。”昨天,这条信息传得沸沸扬扬。记者联系多家银行了解到,房贷利率收紧确有其事,部分银行表示已确定4月5日上调“首次贷”“首套贷”利率至“九五折”,部分银行则表示具体时间未定,但上调是肯定的。记者同时在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目前苏州执行的依然是去年10月推出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并没有调整。
去年10月,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至辖内各大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明确包括苏州在内的部分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好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促进江苏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房和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而省内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区域,相应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不得低于上述国家政策标准。
其中,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以及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面向拥有1套住房、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发放贷款方面,苏州强调了购房贷款记录情况。即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在强调有贷无贷的同时,首付比例明显提高。
“人行在房贷政策方面确定的是一个政策下限,具体执行中,各家银行可以在下限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利率标准。”记者在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以来,住房信贷的杠杆比例、可贷人群都有相应的调整和限定。而从今年一二月份的信贷情况看,苏州制造业贷款增长明显,住房贷款则有明显下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苏州相关银行调整的是首次房贷和首套房贷的利率标准。前者涉及首次购买房子、没有房子也没有房贷记录的居民家庭,后者包括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此前,苏州这两类房贷的利率保持在“八八折”到“九折”,调整后将提升至“九五折”,对于办理房贷的市民来说,今后每月支付的房贷费用会有一定提升。同时,政策调整以网签合同日期为认定标准,也就是说网签合同日期在4月5日前,可按原政策执行;如网签合同日期为4月5日或以后,则统一按新标准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