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张家港“试水”容错免责机制
日前,张家港市委出台《张家港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旨在营造好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号召干部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的动力和活力。
张家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陆德峰说,《办法》的实质就是为敢想者“开绿灯”,为敢干者“兜底线”,让勇于创新的干部轻装上阵,让“不作为”的干部如坐针毡,让碌碌无为的干部没有舞台。
划定容错免责“边界”,触碰
六条“红线”一票否决
当前,面对“强富美高”的伟大征程、“两聚一高”的奋斗目标以及“创新四问”的时代答卷,没有别的选择,唯有“撸起袖子加油干!”
“我们张家港干部的特质就是敢想敢干。”在张家港,这句话是广大干部的精神共鸣,“‘张家港精神’就是干出来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内外环境的变化,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也遇到了“新常态”。张家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成家武说:“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创新发展理念、思路、方法上,往往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会出现走弯路、遇坎坷甚至付学费的情况。这些现实让一些干部心存顾虑,闯有压力,干有包袱,干事创业时畏手畏脚。”
《办法》等系列举措的推出,通过制度设计给干事创业的干部“卸包袱”“除顾虑”,激发他们勇担当、敢作为的内生动力。
容错免责是指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失误、错误或未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但符合容错免责条件和情形的,在问责追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时,对其免除或从轻、减轻处分或处理。
张家港市纪委副书记陈春明说,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同时,市委特别明确要避免容错过度,严禁打着干事创业旗号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肃惩治借干事创业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六条“红线”围起了一个清晰的容错免责“边界”。主要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没有明令禁止;除处置突发事件外,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当事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故意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未在同一工作、同一问题上重复出现失误且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坏影响;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未直接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等。
成家武说,容错免责采用“一事一议”原则,只要没有突破这个“边界”,都可以进行研究认定是否进行容错免责;只要触碰到任何一条“红线”,就一票否决。
明确八类试错“空间”,着重
凸显创新富民“主题”
据介绍,《办法》中,不仅有框架性的制度设计,更具体列出了八类试错“空间”,方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参考对照,让他们做到心中有底、心里有数。
这八种容错免责情形主要涵盖了创新驱动、富民惠民、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处置突发事件、简化审批、化解矛盾等,还有就是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可以免除或从轻、减轻责任追究的。 不难看出,创新和富民是两大关键“主题”。记者看到,针对创新和富民的试错“空间”,《办法》在容错免责情形的第一条和第二条给出了明确解释。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政策调整变化,在实施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从实际出发先行先试、推进改革,出现探索性失误、错误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在推动富民惠民、推进生态建设、深化文明创建、加强基层治理等方面,从实际出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错误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的。
“创新富民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今,从制度上给我们提供了更大的改革、创新‘空间’,必将激发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交出一份更加靓丽的‘民生答卷’。”江苏扬子江冶金工业园党工委书记、锦丰镇党委书记常征说。
根据流程,符合容错免责情形的干部,通过申请、核实、认定、报备等四个程序后,给出最终认定意见。经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可以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干部考核评价、年度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方面免予或从轻、减轻处理处分。此外,容错免责的事项没有影响期的,不影响干部的评先评优、提拔任用、职级晋升;有影响期的,影响期结束后不受影响。
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组织还将实行跟踪管理,期限一年。跟踪管理期间,组织上至少与有关干部谈心谈话一次,引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专心干事创业。
陈春明说,这相当于为干部提供了一个“救助渠道”,给一心干事创业的干部吃了一颗“定心丸”。
健全五项配套机制,为干部干
事创业全方位保驾护航
容错免责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陆德峰说:“不单纯地就容错谈容错,而是建立起防错、审错、容错、纠错的全过程链条,为干部干事创业全方位保驾护航。”
为了突出“担当作为”导向,张家港市将建立健全五项容错免责配套机制,让干部深知“创新要研判、组织当后盾、犯错须纠正、不干错更大”。
健全重大改革创新风险备案机制。对重大改革创新项目,将加强调查研究,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建立完备的台账资料,经党(工)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后建档,同时报市委改革办备案。
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对恶意中伤、干扰干事创业,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调查发现确属诬告的,将通过谈心、在一定范围内召开会议或通报等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对调查中发现的敢于作为、勇于创新的好干部将大力宣传,予以表扬。
健全职能部门协作机制。明确纪检监察组织、组织人事部门是容错免责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明确宣传部门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宣传在干事创业中涌现出来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并做好容错免责过程中的舆论风险控制,营造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明确审计部门应当坚持正确的审计导向,客观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甄别、准确研判,依法审慎处理。
健全防错纠错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确实存在失误或错误,经认定予以容错的,在作出认定意见15个工作日内,由纪检监察组织、组织人事部门或有关职能部门,向有关单位或当事人说明纠错事由,提出纠错要求,责成限期上报书面整改工作方案,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同时,由纪检监察组织、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指导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决策施政行为,避免类似错误重复发生。
健全为官不为问责机制。对干部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为官不为问题,用好组织提醒、约谈函询、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措施,并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组织调整力度。
此外,张家港市委同步出台《关于担当作为好单位、担当作为好干部的考核方案》,并创新开展“干部暖心行动”,通过“典型引路”“点滴关爱”推动干部主动作为、竞相有为,凝聚起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