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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搞旅游必须合规矩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3-09 10:58:00

  市旅委发布《规范饭店旅游业务告知书》

  中国江苏网3月9日讯 昨天,市旅委发布了《规范全市宾馆饭店旅游业务告知书》,针对宾馆饭店的旅游宣传、组织旅游业务等做了一系列规范。即日起至3月15日建议各宾馆饭店开展自查自纠,3月16日起,市旅委将组织公安、旅游、工商、物价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

  “很多快捷酒店的登记处就设有‘苏州一日游’等开展旅游业务的广告牌,以此招揽住店客报名,我们一查,有些根本就不具备经营资质。”市旅委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块市场必须大力整治。此次发布的《告知书》中明确,宾馆饭店及其从业人员在没旅行社经营资质情况下,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不得与没有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合作,在户外、店堂等营业场所开展宣传、招徕、组织旅行社业务。与合法旅行社合作,也要签订合法的合作协议,协议条款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将合作协议报备属地的旅游主管部门。

  如若其内部设有旅行社,或与其他旅行社合作经营旅游业务,宾馆要负责监督是否合法合规,相关旅行社资质也要在饭店醒目位置张贴,所宣传的旅游产品、线路、价格等广告信息都必需真实有效,必须合法聘用工作人员,旅行社工作人员在履行旅游接待工作时不准降低旅游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服务品质,不准使用、调用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承揽旅游包车业务,不得强迫游客接受各类“霸王条款”服务,不得实施价格欺诈。宾馆饭店必须依法设立旅游购物场所,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销售旅游商品不准通过夸大商品功效等方式向游客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旅客购物或通过言语刺激、行为威胁等方式强迫及变相强迫游客购物,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拒绝游客退货。

  今后,非星级酒店饭店不得擅自使用“星级”招徕生意,“准X星”“、超X星”“相当于X星”等宣传方式都被禁止,更严禁低星级假冒高星级,进行与自身星级不符的虚假宣传。市民游客发现宾馆饭店有任何违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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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