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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自驾游,停车收费警惕“六大陷阱”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1-22 09:58:00

  记者 尤薇

  中国江苏网1月22日讯  春节将临,不少有车族计划阖家自驾游,然而到景区游玩,如何停车怎么收费成为很多有车族的烦恼事。据市物价局节前发布信息显示,去年全市“停车收费”类价格信访举报共3316件,占全年总量的19.26%,高居各行业榜首,其中涉及机动车停车收费占90.41%,涉及非机动车停车收费占9.59%。春节是停车收费价格信访举报的高发期,市物价部门节前针对停车收费“六大陷阱”,向消费者发出提示。

  机动车停车收费

  问题集中在四大类型

  据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机动车停车收费反映问题主要包括四类。

  道路停车约占停车收费举报总量的两成左右,主要反映计时收费预收费、计次收费临界点等问题。小区停车约占收费举报总量两到三成,以临时停车收费相关价费纠纷为主,主要反映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公示不到位等。

  各类停车场所约占收费举报总量的两到三成,多数为社会资本投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所,主要反映不执行限免政策、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非法收费举报,主要是社会闲散人员强行收费、无经营资质非法收费等,一般在景区景点周边等区域、节假日等时段内较多。

  停车收费“出花头”

  要留神“六大陷阱”

  据市物价部门有关人士介绍,从停车收费投诉看有“六大陷阱”,消费者春节出门,要多留个心眼。

  计时停车预收费。目前古城区内道路计时停车收费多数实行预收20元,按照实际停车时间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收费。不少市民反映,离开时找不到收费员,造成停车时间增加多交费用,或多收的预收费无法退回,也有个别收费员擅自提高预收费标准,收取30元。

  收费与公示不符。有的停车场所不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公示牌上是8元/次,但收费员实际收取10元/次。有的收费意图在公示牌上表达不准确,公示牌上标明“连续停车时间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但实际收费却以0点作为结算点,只要跨过0点、没超过12小时也要算两次。有的收费系统升级、收费标准调整,但收费公示不更新同步,公示牌上是“1小时以内6元”,结果停半小时收了8元,原因是收费系统升级,但公示牌没更新。

  明码标价不规范。未按照要求公示停车收费的收费标准、计费方式、限免条件等,或是内容标注不全,造成消费者信息不对称而产生价费纠纷,有市民反映公示牌上的“每日停车超过×小时的按×小时计算”中,代表数字的“×”部位被红布条黏贴,标注不清晰造成误导。

  不执行市区十分钟内免费停车。根据规定,市区机动车进入各类停车场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免费。但个别停车场临时停车时间不满10分钟也要收费,有市民反映从某酒店一个口进、另一个口出,停车不足10分钟,要收取停车费。

  闲散人员擅自收取停车费。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在免费停车区域、或是景区景点周边非划定为停车位的区域,引导车辆停泊并收取停车费。有市民反映强行收费,且无法提供发票,有的市民甚至因将车停在非划定停车位“吃罚单”。

  无停车经营资质非法收费。在客流量大、停车难的景区景点、大型交通枢纽等区域,利用未经许可的场所从事机动车停车经营活动,因明码标价不规范、收费标准偏高、无法提供发票等原因产生价费纠纷。有市民到某景区游玩,但其附属停车场车位已满,被周边村民引导到村里空地停泊,收费很高且无公示、无发票,不交钱就不让走。

  物价部门提示

  春节出游做好功课

  春节期间,为避免有车一族休闲游玩碰到停车收费问题,市物价部门发出提示。消费者尽量选择正规的停车场所停车,春节期间景区景点停车场可能爆满,可在出发前查找目的地周边的正规停车场所作为备选。

  主动询价、提前询价,特别是在景区、户外等明码标价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一定要主动问清价格,而且要问清能够提供的服务。注重相关凭证的保留,以便日后维权。注意自我保护,对社会闲杂人员非法收费、无资质收费等情形,消费者可以拒付,如危及人身财物安全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倡导绿色出行,搭乘公共交通,减轻环保、交通压力。

  为帮助市民了解出门游玩停车收费具体信息,市物价局微信节前公布《苏州市区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收费》中,有狮子林、留园、虎丘、枫桥景区、盘门景区,以及部分周边景区配套停车场具体位置、泊位数、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想了解具体信息的市民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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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