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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会出台意见健全重大事项决定制度

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等 李强主持会议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耿联   2017-03-28 07:10:00

  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 (记者 耿联) 3月27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两聚一高”提供坚强保障的意见》等。省委书记李强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做好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证人大正确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要明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重大事项范围,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和科学性论证,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领导责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做好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重大事项向同级人大报告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做好这项工作。

  会议讨论了《关于加快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为推进“两聚一高”提供坚强保障的意见》,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功能完善、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会议讨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事项。会议通过了《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快法治江苏建设,努力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侨联改革实施方案》,强调侨联改革是群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侨联要紧扣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个定位推进改革,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党委、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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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