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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打击拒执罪联合机制 12种行为可追刑责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8-10 07:53:00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宣布我市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罪联合机制建立,三部门联合签发的文件还详细列举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12种行为,并对此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明确。

  本报讯(通讯员 晓执 记者 张源源) 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宣布我市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罪联合机制建立,三部门联合签发的文件还详细列举了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12种行为,并对此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明确。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会议纪要》对入刑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条件进行了详细列明。这些行为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等,经罚款或拘留后仍拒不执行的;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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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潘军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