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多项民生新政 7月起低保标准普调5%以上
中国江苏网2月14日讯 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至400元/人/月;新建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护理型床位要占四成以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13日在南京召开,出台了救助、养老、社区建设等多项改善民生的新政。
“保障底线民生,确保困难群体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是民政部门承担的一项政治任务。”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介绍,我省每年低保和临时救助人数都达到200万人次,还有大量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和困境儿童需要救助。按照新一轮扶贫开发时序进度,今年7月份起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已经城乡一体化的县(市、区),按照高于5%的增长率提标;尚未一体化的县(市、区),按照城市高于5%、农村高于8%的增长率提标,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之比要小于1.09:1。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依旧是困扰困难家庭的主要原因。今年,我省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要高于70%,年度封顶线高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各地还将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建立由临时救助到低保、医疗、就业、教育等救助的“摆渡机制”,缩小制度缝隙,整合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
据最新统计,全省有1700多万老年人,亟需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今年我省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以产业化思维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更好地满足全社会的养老服务需求。按照部署,今年全省将新建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或者机构,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体化、社会化。目前全省养老床位数已达62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超过36张。今年,民政部门将引导社会资金重点投向医养融合领域,护理型床位占比将达40%以上,并新增护理院20家。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占比超过60%。
为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生活得更舒适安全,常州市天宁区去年安排45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对该社区的住房(困难老人家庭户内适老化改造,并适当添置适老化辅具和家具,约合3.5万元/户)、楼道出入口坡道无障碍设施、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及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等实施了改造。今年,我省将在多地试点这样的社区适老化改造。
为给老年人接受医养融合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在南通、苏州等地试点基础上,我省今年将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参保率将达45%。有条件的地区还将探索建立“老年生活体验馆”,把养老消费市场做大、做强、做精,提升老龄产业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贡献率。
此外,今年全省还将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方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将不低于80%;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将达到80%以上,培训合格后就业率不低于95%。 (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