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岁老太太三次起诉96岁丈夫要离婚
2018-04-11 07:08:00  来源:现代快报  
1
听新闻

  耿奶奶和老郭是再婚,和很多二婚家庭一样,他俩的生活中因为子女的问题产生不少矛盾,甚至大打出手。今年,88岁的耿奶奶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96岁的老郭离婚。近日,南京江宁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这一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两人解除婚姻关系。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邓雯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耿奶奶今年88岁,老郭96岁。耿奶奶当年是一名老师,而老郭也在这所学校的校办工作。两人认识前,都有过一段婚姻。由于都曾是插队知青,相似的经历让他们走到一起。1976年12月,两人登记结婚,不过这段婚姻并未得到各自子女的完全支持。

  结婚后没多久,两人因工作原因分居。直到1982年4月,两人结束了长达5年的分居生活,再次生活到一起。生活中,两人经常因为子女的问题,在琐事上产生矛盾引发口角,甚至大打出手。团聚仅仅4个月,因矛盾重重,无奈的耿奶奶主动搬离家中。后来,耿奶奶开起摩托车修理铺,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她把老郭叫来帮忙,两人重归于好。他们共同经营店铺,一起炒股,虽说心有嫌隙,但日子过得还算和气。

  1998年,两人搬到一起在汤山购置的房子里,偶尔还是会发生矛盾。2010年7月,老郭因为突发急性胰腺炎住院治疗,出院后住在朋友家,两人再次分居。分居后,他们的感情日渐疏远,加上各自家庭成员及经济开支的纷扰依旧,耿奶奶便希望通过诉讼和老郭离婚。但老郭一直都认为,他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更何况如果离婚自己的晚年生活没有保障,所以不同意离婚。

  在前两次离婚诉讼中,法院认为,两位老人虽然为家庭琐事有些矛盾,但感情并未破裂。考虑到二人结婚多年,且年事已高,再婚夫妻更应珍惜维护感情,双方的晚年生活仍需要互谅互让,多加沟通,互相扶持,因此判决对耿奶奶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2018年,耿奶奶到汤山法庭第三次起诉离婚,在她的诉讼请求中,除需法院分割汤山的房子外,还有股票、对外债权等大量财产性权益需要依法分割,繁杂的财产分割内容和线索让这个案件又陷入了僵局。

  在法院的调解下,老郭表示愿意放手,同意法官的调解方案。两人最终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汤山的房子归耿奶奶所有,对其他财产和债权问题一并进行处理,双方约定老郭将其私有物品从耿奶奶的房子中搬出。

  (文中人物系化姓)

标签:奶奶;离婚;记者
责编:潘军艳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