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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片区企业福利: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扩容,90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021-11-02 11:4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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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再创新举措。近日,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综合治理局联合发布《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是对2019年出台的《免罚清单》的补充完善。截至目前,南京片区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事项已扩展至90项。

据了解,本次制定的《不予处罚清单》(2.0版)是南京片区对2019年发布的《免罚清单》的进一步探索与改革,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改“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的重要探索,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法治透明的自贸区营商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对企业微观经营行为处罚过细过严,“地雷”太多,就可能会束缚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因此在清单制定修改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将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还权给企业,让企业自主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经营行为。“举个例子,按照规定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企业和经营单位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未按规定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我们认为只要企业能够说明理由并及时改正即可,就不再对该种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不予处罚清单》(2.0版)修订完善了哪些内容?

本次制定的《不予处罚清单》(2.0版)涉及不予处罚事项共90项。涵盖企业登记备案、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广告、化妆品等多个领域,根据不予处罚的条件,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首次违法的轻微违法行为,设置条件不予行政处罚。例如:首次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但在立案调查前已提交申请营业执照材料并通过审核的。

第二类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例如:违反《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四款,广告发布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立即自行改正或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

第三类是清单第九十条兜底性条款,“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除已明确的89项可以免罚的事项外,对于其他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免罚的情形,同样不予处罚。

《不予处罚清单》(2.0版)如何准确适用?

不予处罚是指市场监管局在执法中,经过详实的调查,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行政指导等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及“免予处罚”规定的具体细化,是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切实举措,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坚持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所有免罚情形都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的原则性规定。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即该罚的不能不罚,不该罚的一定不能罚。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该条是对不予处罚所作的原则性规定。2.0版清单侧重在处罚法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执法的社会效果,以及国家当前政策等诸多因素,坚持过罚相当,对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进行了详细表述,是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细化,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

其次,坚持宽严相济,重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2.0版清单进一步强化了惠企力度,如清单第14条涉及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等用语的违法行为《广告法》规定的处罚起步幅度就是20万元,我们设置条件为该类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大大减轻了中小企业可能承受的罚款数额。另外,清单还有涉及电子商务、网络食品生产经营和医疗器械经营等,为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同时,清单严把安全底线,排除了可能涉及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等事项,对此类违法行为,我们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严管。

第三,坚持严格适用,注重政策落地落实。2.0版清单对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适用条件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都做了“列举式”的明确规定,统一执法标准,方便执法人员“照单”实施,增强了可操作性,确保不予处罚制度真正落地,惠及企业。

不予处罚后续将如何落实监管责任?

《不予处罚清单》的制定及修改,主要是希望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从而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但这并不代表不予监管,放任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不予处罚清单》的形式免除市场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不是放任不管,恰恰相反,是通过更为包容、更人性化、更便利化的措施进行监管。

按照规定,对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但相关处理方式会通过“信用监管”等方式进行规制,从而变“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转型政府监管模式。对于相同领域的第二次轻微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可以把该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尽管此种方式比较严厉,但与《不予处罚清单》相结合,可以推动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举的有效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南京片区将根据发展的具体情况及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不断修改完善《不予处罚清单》(2.0版),继续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市场监管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扩大不予处罚清单的范围和适用条件,通过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将社会能够自治管理的事项充分交给市场,认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的决心,切切实实给市场主体减负松绑的务实作为,着力打造一个高度自治、公平高效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通讯员: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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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迅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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