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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名下车辆违法曝光 也可在手机上处理了 一人最多可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车辆
2019-08-02 08:4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宁交轩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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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为市民办理车辆曝光业务提供更好服务,从昨天(8月1日)起,南京交管部门开通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曝光线上处理功能。机动车驾驶人不仅可以在手机上处理本人名下车辆曝光,还可以处理他人名下的车辆曝光。需要提醒的是,一人最多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车辆,且只能是持南京驾照的驾驶人和本地牌照车辆。通讯员宁交轩扬子晚报/扬眼记者郭一鹏

  四步备案后即可线上处理违法曝光

  机动车备案人首先要在“南京交通管理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名注册,或在手机上成为“交管12123”APP注册用户,同时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之后,通过“南京公安”或“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违法曝光处理界面,点击“备案非本人机动车”后,再点击“添加新备案车辆”。再就是输入车牌号码、车辆发动机号后六位以及车主身份证号和姓名。最后,根据操作提示进行人脸识别比对后,经后台审核完成车辆备案。

  交管人士表示,如需撤销备案信息,可在“南京交通管理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APP上撤销。

  一人最多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车辆

  根据机动车备案规则,同一备案人名下有效的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数量不得超过3辆;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除车主外的3位驾驶人备案。目前,只能备案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车辆备案完成后,备案人可通过“南京公安”和“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且仅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

  南京交警提醒,此次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仅限于进行车辆交通违法曝光查询和处理,并不适用于“学法免分”功能。“学法免分”功能仅限车主本人本车,其他绑定的驾驶人无法使用“学法免分”功能。此外,仅适用持南京驾照的驾驶人和本地牌照车辆。

  182家警邮超市处理权限再提升

  记者同时了解到,南京交管部门已完成“警邮超市”系统平台升级优化。8月1日起,南京全市182家警邮超市也可以对非本人名下车辆不超过11分的违法曝光进行处理。需要办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曝光业务的市民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处理曝光车辆行驶证。“警邮超市”工作人员还将利用系统平台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进行人脸识别比对,确保业务办理规范,杜绝异常业务。与此同时,全市各交警大队违法曝光处理窗口周六也已正常开放,方便市民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标签:备案;车辆备案;曝光处理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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