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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装潢垃圾被查处 要罚多少,“系统”说了算
2019-08-02 08:4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倪莉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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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倪莉记者张可)因为违规被城管查处、开了罚单,所要缴纳罚款的数额,并非是面前的城管队员“估出来”的,而是由系统评分自动生成的结果。在昨天举行的南京市政府例行发布会上,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公布“城管执法六项规范”,其中明确提出所有的234项处罚事项均由系统规范化自由裁量——罚不罚、罚多少,系统说了算。

  举个例子,一名沿街商铺的店主在装修店铺时,把装潢垃圾堆在了门口的人行道上,被城管查处。店主的行为违反了“门前三包”,根据规定,店主在清理现场之后,还要缴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那么是罚100元,还是罚1000元?其实有明细标准:地处街巷且污染面积1平方米以下的属于“轻微”,罚款为100到300元;地处次干道或污染面积3平方米以下的属于“一般”,罚款为300到800元;地处主干道或景区等窗口地区或污染面积3平方米以上的属于严重,罚款为800到1000元。如果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影响的,由城管队员进行警告,不罚款。此外,同一个责任人出现两次及以上违规行为的,处罚时提高一档;拒不配合调查、态度恶劣的从重处罚。如此,办案的城管队员自由裁量的范围,从以往的100到1000元,细化、限制为4个“档位”。

  南京市城管执法总队总队长赵桂飞介绍,“自由裁量规范化”涵盖了市容、广告、城市照明、环卫、渣土、园林绿化、停车、市政、规划、排水共10类234项城市管理执法所有处罚事项。同时,将《自由裁量权基准》纳入全市统一的网上办案系统,实现网上运行流转。

标签:罚款;城管队员;自由裁量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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