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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电动车主撞轿车受伤 交警:你闯红灯 自己负全责
2019-07-02 08:5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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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电动车主闯红灯。

  

事故现场(网络视频截图)。

  中国江苏网7月2日讯(记者 梅建明)非机动车跟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车主受伤,机动车受损,交警却判非机动车车主负全责,不仅自己受伤自己付钱治疗,还需要赔偿机动车的损失。这是近日发生在南京江宁104国道索墅路口的一起事故,原因是非机动车闯了红灯。此举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交通事故中,并不见得“弱势的一方”就一定要被保护。

  据介绍,事发地在104国道索墅路口,毕某驾驶一辆电动车通过路口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毕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到了小轿车的尾部,连人带车倒在地上,电动车被撞得破碎,毕某本人受了轻伤,所幸并无大碍,但小轿车尾部一侧被撞瘪。

  随后,接到报警的南京江宁交警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取证后,民警认定该事故的原因是毕某闯红灯引起的,故判定毕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任。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交通法,轿车属于正常行驶,毕某在明知前方是红灯的情况下,仍然强行通过,因此在此次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任。据介绍,如果在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且机动车受损,则由责任方予以赔偿,对方若不予以赔偿,则可走法律程序解决。也就是说,毕某还可能要承担机动车的维修费用。

  对于该起交通事故,一位民警向记者表示,以往所说的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为“弱者”这一说法,主要还是建立在责任的划分方面。如果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部分责任,那当然对于事故的另一方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如果,非机动车车主、行人无视交通法规,造成事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标签:机动车;车主;机动车驾驶人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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