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9日讯 (见习记者 周敏) 6月18日,记者从南京市委市政府获悉,截至5月底,南京除高淳区1人已去世、栖霞区1人搬与父母同住放弃危房改造外,其余1319户危房均已完成改造,其中新建翻建676户、维修加固643户,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较大提升。
根据规定,农村危房改造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对象,南京市没有省级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此贫困家庭锁定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对象。2018年10月起,南京市建委会同市民政、残联、扶贫部门布置开展调查摸底,经各区认真梳理,共有1321户符合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条件。
当前,南京市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下一步将全力以赴抓竣工验收、抓资金拨付、抓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同时将继续关注新增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情况,及时改造新增危房,确保农村贫困家庭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南京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