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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发布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侵犯知识产权,重罚没商量
2019-04-24 07:1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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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皋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徐 慧摄 视觉江苏网供图

  中国江苏网讯 按照最高限额“顶格”罚款,全额支持原告的千万元索赔,侵权损害赔偿之外附加惩罚性赔偿……4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8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例,所采取的惩罚与制裁力度可谓“史上最严”,清晰传递出我省用“最严格”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导向。一旦侵权,必予以重罚!

  5家公司“傍名牌” 被罚170万元

  美国知名鞋企新百伦(New Balance)进入中国市场后,产品广受消费者欢迎,但公司发现,大街上许多印着“N”的鞋并非自己生产。随后,新百伦将深圳新平衡公司等5家涉及侵权的制鞋厂和销售商告上法院。诉讼期间,审理该案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侵权方发出诉中禁令,要求其停止生产、销售以及宣传带有斜体N标志的鞋,但这一禁令并未被履行。苏州中院遂判令5名被告支付170万元罚款,其中,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定且当众将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丢弃至警车旁的深圳新平衡公司,按照法定最高限额100万元予以罚款。

  点评:这是全国首例从禁止生产、销售到禁止虚假宣传全链条覆盖的诉中禁令。本案出具的禁令裁定及司法罚款决定,彰显了我国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知识产权以及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而且通过详细说理,对知识产权诉讼中禁令裁定应当具备的条件、担保数额的设定等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为司法实务提供了借鉴。

  地板企业向代工商

  索赔千万获支持

  巴洛克木业公司是大型木地板经营企业,其旗下品牌“生活家”“生活家巴洛克”等产品销量居行业前列。2006年该公司与原湖州正达木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后者成为其代加工商,约定商标使用权、品牌属于巴洛克木业公司,未经授权代加工商不得在任何区域进行销售,湖州正达木业在2009年更名为浙江生活家巴洛克木业有限公司。但是2014年合同中止后,浙江巴洛克在其生产的地板、宣传册、对外广告宣传、公司网站上仍使用巴洛克木业的标识。苏州中院经审理认定,浙江巴洛克公司及其经销商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全额支持原告主张1000万元赔偿额的请求。

  点评:本案全面分析了权利人因销售量流失而损失的利润、因价格侵蚀而损失的利润、未来损失的销售利润以及商誉损失,堪称损害赔偿额精细厘定的典范,对于精细化裁判标准的运用

  以及高额赔偿的计算等具有借鉴意义。当事人在收到判决后表示信服,被告主动支付了1000万元。

  擅用“宁麦13”

  被判惩罚性赔偿

  省农科院育成的“宁麦13”小麦品种为知名种子品种,2007年通过国家级审定, 2008年1月1日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明天种业公司于2006年与省农科院订立品种实施许可合同,被授权以独占方式对该品种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以及对侵权行为以自己名义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泗棉种业公司在销售小麦品种过程中擅自使用该名称,其擅自生产、销售白皮包装“宁麦13”小麦种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明天种业公司要求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支持。考虑到侵权方式隐蔽、种子销售旺季的侵权时间特殊、侵权数量较大、主观故意明显、后果严重等因素,法院参照《种子法》第73条规定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判决泗棉种业公司赔偿明天种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万元。

  点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赔偿数额,依次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所获利益、该植物新品种权的许可费用确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该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本判决开拓性地适用了惩罚性赔偿规定,加大了对权利人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和对侵权人恶意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种子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对于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参考和指导意义。

  在网站发布影视作品获利

  被判刑3年罚金80万

  2015年,被告人袁某通过网络购得BT天堂网域名、服务器及虚拟主机后,在未取得相关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大量影视作品的磁力链接、种子文件链接发布在其管理运行的BT天堂网站上,供网民点击下载以赚取广告收入。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袁某通过此方式共获取广州星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放广告费用140余万元。经远程勘验,BT天堂网站共有影视作品资源近2.5万个,通过抽样下载,有效下载率达43.956%,有效链接影视作品资源数达10873个。2016年9月9日,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相关犯罪事实,并主动退出违法所得30万元。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袁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80万元。

  点评:该案是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案件,曾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相关新闻点击量过亿。该案判决以后,袁某未上诉。该案判决对于严厉打击侵权,引导创新主体诚信创业、公平竞争,具有积极的社会效应。

  记者 顾 敏

  18起知识产权案件

  判赔超千万元

  本报讯 记者23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江苏法院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和制裁力度,去年18起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超过1000万元。

  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汤茂仁介绍,近几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体呈上升态势,2018年再创新高,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2万件,其中民事案件19350件、刑事案件569件、行政案件19件。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近1.6万件,同比上升45.48%;刑事案件433件,同比上升32.01%。从案件类型来看,涉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最多、增幅较大,涉商标权纠纷、技术类纠纷案件保持较大增长。其中,在新收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7425件,占46.45%,同比上升62.86%。从地区分布来看,去年我省法院新收案件集中分布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经济发达地区,其中南京、苏州两地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超过全省此类案件总量的一半。

  近几年江苏法院判决确定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逐年提升,折射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至2018年,我省判赔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案件共24件,其中2018年有18件,占比为75%,与2017年相比增长3.5倍;判赔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案件共16件,其中2018年有11件,占比约69%,与2017年相比增长2.7倍。 (顾 敏)

标签: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赔偿;公司;法院;销售;损失;判决;种业
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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