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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丹阳两女子微信朋友圈辱骂警察被拘留
2019-03-27 18:0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万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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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27日讯 27日,丹阳警方发布消息,丹阳两女子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并辱骂警察,被丹阳警方执行拘留。

  警方介绍,3月18日晚9时许,丹阳市公安局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区门口,将涉嫌损毁公私财物的高某强(男,江苏徐州人,36岁),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在此过程中,高某强的母亲采取拉扯、推搡、牙咬的手段,阻碍民警执法,并欲阻止民警将其儿子带离。一时间,造成大量群众围观并拍摄,严重影响民警现场正常执法。

  期间,居住在该小区的29岁女子奚某涵和34岁的女子孔某仙,用手机拍摄视频,然后编造警察打人等虚假信息,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骂信息。随后,两名女子的虚假微信信息和言论被多人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后经丹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全面调查,查实了上述四人的违法事实:高某强的行为已构成损毁公私财物,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高某强母亲的行为已经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而奚某涵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孔某仙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就此提醒:市民如若对民警执法存在异议,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利用网络、微信对正常执法民警谩骂、侮辱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再者,微信朋友圈决不是法外之地,市民应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同享权利,共担义务,共建文明理性网络社会。

  通讯员 虞瑜方 记者 万凌云

标签:丹阳;行政拘留;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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