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沈敏敏 王蓉 记者 万凌云)55岁的江苏丹阳籍男子张某,自小就未上过学,1981年刚满18岁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此后的几十年间先后总计13次蹲过牢房,2018年2月才刑满释放出狱。11日,记者从丹阳市检察院获悉,出狱后的张某仍然不思悔改,认为盗窃才是他的本业,近日张某又因盗窃罪被该院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专门通过乘隙窃取他人财物,到闹市区的人流量较多的地方下手,寻找“猎物”。
据张某供述,2018年6月份的一天上午,他混迹于丹阳某大型超市菜肉制品区,挤进人群窃得钱包一个,内有现金120余元。7月份又以到彩票店看行情的名义,窃得男士钱包一个,内有现金700余元。张某作案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在讯问张某过程中,张某表示因为盗窃这几十年被处理了很多次,已经管不住自己的手,也习惯了不劳而获,他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检方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多次前科,系累犯,且一年内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共计1000余元,依法构成盗窃罪。近日,检方依法对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