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尤萍 王金艳 记者 于英杰)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等经济类犯罪,苏州相城地区数十名企业老总被判刑,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他们仍继续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苏州相城检察院发现后,集中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日前,第一批涉案“问题老总”已被审查,近期将有处理结果。
今年8月,苏州相城检察院在例行案件评查中发现一起案件:王某是苏州某机械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9月,曾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刑罚,目前尚处刑罚执行过程中,但如今他仍然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令检察官很吃惊。
被判刑的“问题老总”还能继续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吗?答案是否定的。
苏州相城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何俊强说,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执行期满未逾禁业期的情况下,不得继续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果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工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发现这类情况后,相城检察院立即组织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案件进行筛查,分类汇总,并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制发检察建议,将判过刑的数十名“问题老总”列入建议处理名单。在检察建议中,明确市场监督部门应针对“问题老总”案件所涉事实及时查处,并对此类人群重点跟踪,维护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审查,监督涉案单位依法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确保无一遗漏。“判处刑的法定代表人如不及时变更,会给企业经营及经济秩序带来风险。”相城检察院检察长朱文瑞说。
据了解,苏州市检察院正借鉴相关经验,开展“被处刑罚人员违反《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