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靖江市局城东派出所牢固树立“预测在预防前,预防在调解前,调解在激化前”的理念,以排解民忧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创新方法,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四三”工作法,有力提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
一、合理预防矛盾纠纷,落实“三个加强”。一是加强苗头预警,狠抓信息主导。在日常接处警工作中,对于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警情,民警及时跟进,强化预警信息报送。同时坚持矛盾纠纷的日常梳理排摸制度,做到一月至少一次定期排查,重要节点集中研判。对于不同的矛盾纠纷采取不同解决措施,做到“一个纠纷一人负责,一个问题一个方案”,定职、定责、定人员、定方法的“四定”方式,集中根治旧矛盾,及时预防新纠纷。二是加强后续追踪,防止矛盾复燃。为防止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出现反复甚至激化现象,确立“一站式”原则,明确民警负责一起矛盾纠纷调解后要跟进其后续。对于已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回访反馈机制,由负责民警每月定期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事件态势、掌握涉事民众状态并记录在案。三是加强思想教育,转变群众观念。结合辖区重点工作,就当前群众关注的焦点、疑难问题,社区民警在每月互访中着重讲解,消除群众疑虑。通过走田间、访村居的形式与群众唠家常,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达到诉求,从思想上真正减少辖区矛盾纠纷产生的意识根源。
二、详尽掌握矛盾纠纷,做到“三个了解”。一是了解矛盾纠纷底数。综合分析上一年矛盾纠纷形势特点,于年初制定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成立以所长为组长、社区民警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权分明。各责任民警注重结合社区、接处警等日常警务工作全面搜集矛盾纠纷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采取定期排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地毯式排摸、梳理出辖区矛盾纠纷高发区域、人群、事件、行业,形成书面台账。。二是了解矛盾纠纷原因。结合前期排查的初步情况,对共性原因统一分析,对已掌握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归类,对特殊性矛盾做好走访调查摸清原因,找准根本性问题予以解决。在日常矛盾纠纷调解中,注重源头化解,从问题中找原因,从原因中找对策。
三、紧密追踪矛盾纠纷,达到“三个重视”。一是重视方法培训,促使矛盾纠纷调解专业化。通过会议发动、培训牵动、制度驱动等方法,拓展民警发散思维,将矛盾纠纷可解决、能解决、必解决的思想融入警务工作各个环节。同时,协调地方党委政府聘请2名具有调解经验的司法部门退休人员,常驻派出所调解室开展专职调解。二是重视时机把握,确保矛盾纠纷调解及时化。在市局及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形成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三部合力的调解模式,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在第一时间了解矛盾纠纷“气象”信息,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的“鲜活”资料,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重视风险评估,实现矛盾纠纷难易等级化。对矛盾纠纷化解难易程度进行评估、划分等级,制定不同类别应急处置方案。根据本辖区矛盾纠纷情况,该所对2018年来的968条矛盾纠纷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划分出A、B、C三级。对于A、B两级矛盾纠纷定人定责、紧密跟进,一旦发现不稳定动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对于C类一般性矛盾纠纷,要求当事民警迅速化解、不留隐患。
四、全面化解矛盾纠纷,掌握“三种方法”。一是“眼明”工作法。采取所领导带头、社区民警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入村居了解掌握群众平时不想说、不愿说、懒得说的真实想法,并从中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判明性质、研究对策、妥善处置。紧紧围绕征地拆迁、投资理财、婚恋纠纷、医患矛盾等社会热点问题,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变被动事中处置为主动事前预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耳聪”工作法。在调处涉及到弱势群体的矛盾纠纷时,把“倾听”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和必经渠道,充分给予双方当事人话语权,认真倾听矛盾双方当事人陈述和诉求,要求民警不一味做“说教者”,更多地当一个“倾听者”。三是“嘴勤”工作法。在解决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求民警首先找准矛盾焦点,通过前期耐心倾听了解事件起因,再着手细致分析,通过言语交流把握当事人真实心态,进而逐步引导双方冷静地解决问题。其次学会换位思考,以“平视者”的角度与当事人谈谈心、排排忧、解解惑,力求事半功倍。最后,积极拓宽警民交流渠道。一方面,建立官方微博定期公布公安工作动态,经常与辖区群众互动;另一方面,建立“信息员联络群”、“村干部联系群”、“企业联络群”等专属微信群,方便群众反映相关情况,进一步畅通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排查渠道,有效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顾小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