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权改革力避“贪多嚼不烂” 睢宁3次调整执法项目为哪般
2018-03-23 07:2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林 培  
1
听新闻

  一个镇,该有多少项行政执法权?今年初,全省首家镇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全覆盖的睢宁县,获得“2015―2017年度江苏省政府法制创新奖”。该县以3次调整镇域执法项目的实践启示人们:放权改革要贴船下篙、重质轻量,避免一放了之和“贪多嚼不烂”,努力让基层授而能接、用好权力。

  从2项到104项

  执法权太多难以消化

  2015年初睢宁县调查显示,除《城乡规划法》第41条和第65条规定的两项执法权外,乡镇无其他执法权。一旦遇到违法行为,只能劝阻、不能查处,或者上报县执法部门等候“走程序”,这与基层政府承担的日益繁重管理职能不匹配。

  县委、县政府决定探索下放部分行政处罚权到乡镇的改革。2016年6月,在双沟等8个镇进行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县规划、城管、水利、环保等13个部门暂不改变执法主体,将部分行政处罚权委托下放给镇政府。8个镇相应成立副科级建制的综合执法局。

  经同县行政执法部门多轮协商,8个镇累计“讨回”832项委托执法权,平均每个镇104项,最多的达180项。

  “没权想权,权来了,又愁如何用足。”双沟镇人大主席赵亮坦承,尽管整合了原规划、安监、计生部门骨干,又招聘了法律等专业人员充实执法队伍,但不少执法人员知识、经验、能力储备不足,普遍存在不会用、不敢用处罚权的现象。沙集镇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也有上级部门将棘手“烫手”的权力下放,基层一时哪接得住?

  从“37+N”项到67项

  按需配置不搞一刀切

  2016年底,睢宁对8个试点镇执法情况“回头看”,发现“争来的执法权”普遍没用足,其中,最多的镇用到29项,最少的镇只用到5项,大量执法权被闲置。

  县委、县政府意识到“顶层设计不够”,即执法部门没有按需“放权”,试点镇没有按需“要权”——前者以为“放权越多思想越解放”,后者认为“上面的权力不要白不要”,造成基层行政执法资源供大于求。

  再就是,县执法部门对镇综合执法缺乏指导,或配合不力,使基层执法流于形式。消除镇域执法权“沉淀”,必须制定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目录,经省政府批准,使镇政府由“被委托执法”变为执法主体。而这份执法目录如何精准编制?

  遵循按需放权、权责对等工作思路,县里向试点镇开出“37+N”权力清单,即在拥有环境污染、违法用地、交通超限等37项共有处罚权基础上,由各镇添加“N”,形成镇域执法特色。比如,古邳镇是历史文化名镇,新增文保、国土等7个执法项目;李集镇商贸业较发达,新增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6个执法项目。

  最终经县法制办论证,8个试点镇执法目录初步确定为67项,较前期平均104项减少了37项。

  从76项到“76+N”项

  问题为导向动态务实调整

  2016年和2017年,睢宁县委连续两年将镇域综合执法改革列为“事关全县改革发展大事之一”,并从2017年4月起,在全县15个镇全面推开。

  在那之前,7个非试点镇也按照“37+N”放接模式增加“特色”项目。汇总平衡后,县委、县政府正式确定全县镇域行政处罚权为76项,较之前67项增加9项。上报省政府后,于2017年7月获批。

  “新增9项内容,均为镇执法新需求。”县法制办主任孟想介绍,过去农村路灯少,在路灯上设置、悬挂广告的更少,如今各镇路灯设置配套齐全,就新增对在照明设施上发布广告的处罚权;各镇近年招引了一批农药、化肥生产企业,相应增加了对生产经营假农药、假肥料的处罚权。

  去年,全县15个镇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024件,是2016年的4.3倍,数量在全省居前,且无一起被行政复议和诉讼,彻底改变了以往镇政府“有责无权”的执法窘状。“过去违法用地现象比较严重,现在各镇第一时间靠前执法,去年纠正了33起违法用地行为,全县用地秩序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目前正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和节约集约模范县。”县国土局党委委员方伟介绍。

  “镇域执法改革要因地制宜、因势而动,今年执法项目有76项,随着改革深入,未来或许是‘76+N’项,但不管多少项,都要体现实事求是和问题导向原则,让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睢宁县委书记贾兴民说。

  记者 林 培

  通讯员 樊志海

标签:执法;执法项目;放权;执法部门;处罚;行政处罚权;权力;基层;试点;路灯;执法改革;执法人员;执法主体;改革;贪多嚼不烂;试点镇执法;项执法权;执法目录;用地;一刀切
责任编辑:苗津伟 崔欣
下一篇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