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出台实名制推荐干部办法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1-21 07:04:00
中国江苏网1月21日讯 “以往个人推荐干部只管推荐,可以不考虑后果。但实行实名推荐制后,就要更深入了解被推荐干部的德行表现和适岗能力。任用后如果出现‘不良反应’,推荐人要承担相应责任。”近日,丰县一名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说。
为整改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丰县反馈意见,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丰县近期研究出台《丰县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实施办法》,严肃规范干部调整初始提名,严防干部“带病推荐”“带病提名”,从源头上把好选人用人关。
丰县将拟提拔重用和交流任职人选作为实名推荐对象,被推荐人选应符合“20字”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资格和推荐职位的专业素养等要求。推荐主体主要为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一把手”。实行推荐回避制度,推荐人一般不得推荐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科级职位空缺时,推荐主体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定向或非定向的形式,如实介绍被推荐人现实表现情况,填写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登记表并作出书面承诺。县委组织部定期汇总推荐情况并建立实名制推荐干部信息库,数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被推荐人使用后,如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或推荐中不负责任、隐瞒情况、欺骗组织造成人岗不适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按“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倒追推荐主体相关责任。 刘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