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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法律专家辣评“红头文件”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张旭   2018-01-10 10:18:00

  原标题: 我省法律专家辣评“红头文件”

  本报讯(记者 张旭)1月9日,省政府法制办在南京召开2017年度备案审查专家公开点评会。会议邀请高校科研机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法律界实务人士,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制定技术等方面就城市管理、校车使用、司法鉴定投诉等领域对20份文件进行了点评。

  “有的文件规定在起草时超越范围夹带‘私货’。”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冰点评时表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超越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将查实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的规定中,增加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的措施。虽然有“依法”字样但不仅缺少上位法依据,限制禁入的范围也不明确,不具有操作性,制定的必要性值得商榷。

  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朱宜平在点评《江苏省慈善信托备案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时指出,文件规定与上位法内容大幅雷同,基本照抄《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完全重复上位法规定,体现本省实际管理的条款极少,针对性、操作性不强。

  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史笔在点评中指出了一些文件存在的“小”问题:有些文件条款关于“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两种行为性质的表述容易产生歧义,不具有操作性;有些文件创设新的法律名词,对其概念无法进行准确界定,个别文件出现常识性的错误。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周福莲在总结时表示,专家学者们从文件制定质量、备案审查制度、公众参与程度等方面对随机抽取的20份文件进行了认真点评,提出了很多合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很有启发、很有帮助。就提出的问题省法制办将会跟踪了解督促,逐一进行整改,并于今年上半年整改到位。对拒不纠正或拖延纠正的,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又不纠正的,将按照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启动行政监督程序,报请省政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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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江仲惠 易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