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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方通报全国首例对渣土车司机抛洒追究刑责案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冒群   2017-11-15 08:43:00

  渣土车泥浆抛洒在高速路面,导致后面7辆小车失控碰撞受损17余万元。昨日上午,南京雨花台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这起案件,并依照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与以往对渣土车抛洒处以行政处罚不同,这是全国首例依照刑法对道路抛洒行为进行刑事追究。

  据检方查明,5月9日凌晨,渣土车司机陈某驾驶装载大量泥浆土块的S2N445号渣土车,由鼓楼区北京西路一处建筑工地出发,途经雨花台区岱善东路段时,因车厢后挡板插销卡槽断裂,导致车厢内大量泥浆土块外泄至绕城高速公路路面,造成后行7辆机动车因路面泥浆土块的影响发生操作失控、追尾侧滑等事故,车损总价值达17余万元人民币。

  事发后,陈某发现是因车厢后挡板插销卡遭断裂,导致大量泥浆渣土抛洒高速路面,但他未并及时报警,而是一路驾车驶离绕城高速。

  7月9日,陈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本以为赔点钱就没事了,没想到,今年11月13日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以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也是近年来,全国首例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罚道路抛洒渣土的行为。

  办理此案的雨花台区检察院李迪检察官表示,近年来,南京多次出现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辆在道路上抛洒渣土等违章情况,导致交通设施受损,给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现实危险。对于类似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仅进行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不够的,必须根据刑法规定处以刑罚,才能遏制类似情况的发生。爱南京南京晨报记者 冒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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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