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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网拍“任性”不得 悔拍后需补差价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张源源   2017-09-13 11:37:00

  本报讯(记者 张源源)昨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知,针对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情况作出明确,司法网拍中的悔拍者除保证金被没收外,拍品再次拍卖如果与首拍存在差价,则需要悔拍者自掏腰包补足。

  记者在这份规定上看到,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如果保证金不足以填补差价,那原来的买受人需要自掏腰包承担不足部分。

  法院提醒,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高院也准备向淘宝提司法建议,当拍品价格溢价率超过十倍的时候,自动弹出窗口提示竞买人注意,以防止看错数字误拍的情况发生。

  法律业内人士认为,秦淮法院此前拍出的“天价”手机补差价的可能比较小,因为此前已经给予任性的车某某等人罚款处罚,另外,如果要求补差价则处罚过重,不符合“罚当其过”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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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