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诉状中辱骂法官法院开出5万元罚单
秦淮法院开出的罚款决定书,对封某处以罚款5万当事人封某供图
“垃圾法官”“垃圾法院”“法官,你人品真垃圾”,这些语句是南京律师封某在向法院提交的民事上诉状中的词语。近日,封某因在上诉状中使用侮辱性言辞,被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认定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秦淮法院开出(2017)苏0104司惩1号罚款决定,对封某处以罚款5万。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顾元森
中院维持秦淮法院罚款决定书 ,律师不接受
2016年,封某因一起纠纷将南京某公司、孙某、林某诉至秦淮法院,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并不构成对封某的侵权,对他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驳回封某的诉讼请求。
封某不满,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上诉状中有辱骂法院和法官的言辞。
据了解,封某是江苏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他对秦淮法院做出的处罚不服,向南京市中院申请复议。近日,南京市中院下达(2017)苏01司惩复13号决定书,维持秦淮法院的(2017)苏0104司惩1号罚款决定书。
9月11日,封某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对于秦淮法院做出的决定和南京中院做出的复议结果决定,他是不接受的,他也不会主动交5万元罚款。在封某提供的上诉状中,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的确有“垃圾法官”“垃圾法院”“狗屎”等词。封某表示,他不认为自己的上诉状侮辱了法官和法院。
法院要求8月底前交齐5万罚款,至今还未交
南京市中院查明:封某在其与南京某公司、林某、孙某名誉权纠纷案件中,向法院提交的上诉状中使用了“一审判决将法律视为狗屎,上诉人也就不能拿狗屎恶心人”、法官是“垃圾法官”、法官“一年判错了三百多个冤假错案、你人品真垃圾”等言辞。法院认为,这些言辞均构成对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的侮辱,妨害了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拘留为15日以下;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处罚。根据秦淮法院做出的处罚决定书,封某要在今年8月底前将5万元交齐。
据了解,封某已于上月离开此前供职的律师事务所,他说,他不接受复议结果,也不会主动交 5 万元罚款,而会通过其他渠道讨要说法。“基本的程序要讲吧,什么听证都没有,突然就给我一个处罚决定。”
另据了解,因封某具有律师身份,法院将此事反映给南京市律协。南京市律协有关人士称,作为执业律师,应当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根据法院处罚决定书以及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南京律协将启动惩戒调查程序,对此事进行调查,并研究出惩戒措施。
法院对律师开出罚单非常罕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12月,由于诉讼请求没有被秦淮法院全部支持,程某在上诉状中写下“原审判决厚颜无耻”的侮辱性言语,并拒绝修改。秦淮区法院依法对程某开出罚单,程某被司法拘留10日、罚款8万元。这是南京法院首次开出此类罚单。
与程某受处罚不同的是,此次受罚的虽然也是一名上诉人,但封某是执业律师。律师被法院如此处罚,非常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