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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在京有房产 老人可在南京办继承公证

来源:现代快报   2017-07-10 07:28:00

  快报讯(通讯员 于金兰 见习记者 邓雯婷)儿子去世后在北京留有一处房产,李奶奶有房产继承权。李奶奶年纪大了,女儿王女士不放心她一个人去北京,自己平时上班又忙没空陪李奶奶前去,于是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咨询。

  李奶奶的儿子去世后没有遗嘱,她的孙子在北京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王女士了解到,母亲对这套房产是有继承权的,她考虑到母亲虽然身体不错,但不放心老人一个人去北京。王女士平时要上班,没办法陪着老人过去,想问问有什么解决方案。

  公证员让王女士不用担心,如果老人决定继承上述房产,王女士可以带李奶奶在南京的公证处就近办理一份委托北京亲属代为办理继承遗产的委托书公证;如果老人决定放弃继承上述房产,也可以在南京的公证处办理一份放弃继承声明的公证书,将这份公证书寄至北京。

  听完公证员的解答,王女士终于放下顾虑,不用再担心老人来回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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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