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社会大观 > 正文

0

侵犯著作权案开审进校园 字体看上去很美不是想用就能用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姚均祥   2017-04-26 07:06:00

  有些东西不是你想用就能用,有些字体不是你想写就能写。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下午,南京铁路法院特地将法庭开进了南京艺术学院,对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诉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进行了审理。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顾律师称,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在2000年7月7日完成了方正倩体,并于2000年8月31日在北京以美术作品的形式首次发表。2008年4月22日,该作品以美术作品的形式在国家版权局登记。顾律师称,方正倩体不久出现在了某芦荟品牌的包装上。顾律师表示,在该产品外包装最显著的位置上,大号字体突出使用方正粗倩简体,并作为商标使用。原告提出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并提出了20万元的损失赔偿。

  庭审中,作为第三被告的某超市代理律师表示,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因为其字体而使得他们收入提高,消费者看的是产品品质,并非产品字样,而他们所销售的商品系合法来源。据了解,方正字库就维权已经打了多场官司。其中,今年,方正电子发现某乳业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将方正字体使用在其乳制品产品包装上。经石家庄市中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字体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的条件并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目前,南京这起侵犯著作权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交汇点南京晨报记者 姚均祥

标签:

责任编辑:苗津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