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社会大观 > 正文

0

电动三轮车变身“房车”冬暖夏凉 警方表示:不能上路行驶如发现将扣留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万凌云   2017-04-24 14:49:00

  中国江苏网讯 “真牛叉!电动三轮车竟然改成了‘房车’!”一位丹阳市民在241省道丹阳河阳段,拍到了一辆改装自制的三轮车,他发至微信上后,被网友戏称为“最牛房车”。24日,丹阳交警部门表示,“最牛房车”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警方路查发现,将依法扣留。

  从市民发来的图片上,记者一睹了这辆“最牛房车”的“风采”。这辆“房车”的驾驶人是一名脚穿雨靴、戴着口罩和袖套的女子,电动三轮车的后斗上安装了一个很大的由夹芯板制作的架子,并安装了车顶,远看十分“拉风”。不光如此,更夸张的是,在驾驶室右侧,还安装这一台空调,这样就使得房车内冬暖夏凉。

  此外,“房车”门的一侧还倒贴着一张“福”字,尽管经历了长时间的风吹雨打,“福”字已经严重掉色。而通过打开着的门,记者看到“房车”内放着一辆自行车以及一些杂物等。

  女子驾驶着这辆车头已经锈迹斑斑的“房车”,看上去气闲神定,泰然自若,十分之老练。

  “22日当天,这辆‘房车’是从丹阳河阳三桥村的村级道路,驶上241省道的,沿路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眼光”,拍摄市民告诉记者,当时,他在路上看到这辆用电动三轮车改装的“房车”后,也感觉很稀奇,一时竟被其震住了,瞬间脑海中就冒出三个字:“太牛了”!

  而据拍摄市民分析,从该女子的装扮来看,这辆“房车”很可能是用来运输水产品的。

  “这种改装的车子能否上马路啊?”“这车子上路后,是否会被罚款?”……当市民将这一“房车”发到微信朋友圈,顿时引来网友的不少议论。

  针对网友关心的该车是否可以上路的问题,记者24日从丹阳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由于该车属自行改装的非机动车,无法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因此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丹阳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被交警路查发现,将对该车依法予以扣留。

  在此,丹阳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非机动车上路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的地方法律法规,切不可随意改装行驶。

  通讯员 王国禹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万凌云

标签:

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