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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中须提防假证陷阱 南京今年已发现假冒案件10余起

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作者:汪晓霞   2017-04-21 07:54:00

  中国江苏网4月21日讯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中心昨日发布消息称,为达到骗取购房资格和交易定金、办理抵押等目的,少数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户口簿、公证书等材料,企图蒙混过关办理房产交易相关手续。近日,该中心中山路分中心又发现一起卖方利用假房屋所有权证试图办理二手房交易的案件,而今年以来此类房产交易假冒案件已发现10余起。

  3月29日,房屋所有权人田某持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通过南京市某房产中介机构分店的房产经纪人对秦淮区一处二手房进行交易,房产经纪人未发现该证为假证。在办理房产测绘配图时,窗口工作人员怀疑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假冒,当即送至交易备案窗口进一步核查。经仔细辨别,该证的封皮纸张、印刷质量及行政公章等与真证均有差别,确定该证系伪造。窗口工作人员立即收缴了假证,拨打110报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标注在交易备案系统中。

  3月16日起,南京新房、二手房全面限购,正是在此背景下,出现了规避限购的违法违规假冒行为。针对今年以来屡屡发生的房产交易假冒案件,南京住房保障局房产交易中心昨日专门发出房产交易风险提示,提醒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交易应注意以下问题——

  产权人应妥善保管不动产权证书,切勿轻易将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让他人拍照或复印,以免房产信息外泄,给不法分子仿制假证提供便利。

  建议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交易备案前,先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房源信息,核验不动产权证书的真伪,核查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

  建议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选择实力较强、口碑较好的大型房产中介机构,尤其要注意查验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买卖双方可以在“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中介机构及中介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了解中介机构是否在房管部门办理备案。

  建议买卖双方若无特殊情况,尽可能选择交易资金监管,切不可将房款打入中介机构的账户,以保证二手房交易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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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