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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例建议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禁止令获支持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9 09:14:00

  中国江苏网4月19日讯(通讯员 赵艳丽 徐晓红)近日,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量刑建议中,首次提出适用禁止令建议被法院依法采纳。该案被告人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同时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网吧、游戏室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性场所。

  2016年8月初,玄武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经调查发现,潘某小学肄业后外出打工,因文化水平低,很难找到合心意的工作,跟着网上认识的朋友流浪生活,没钱时就跟着朋友砸车窗偷窃财物。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够健全,对事物的认知以及对事态的判断都不够完善,在网上认识的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往往会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考虑到这些,案件承办人王洁认为建议法院适用禁止令非常有必要,于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这一建议。而在对潘某不批准逮捕后的审查起诉阶段,王洁于2016年10月底到访潘某老家,就其表现询问监护人,与潘某谈话谈心,帮助他回归社会。潘某盗窃案系南京市检察机关首例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禁止令案件,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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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