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民告官”案集中管辖一周年 8.77%的行政案件败诉
交汇点讯 去年4月1日起,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正式集中管辖南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月11日下午,时隔1年,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民告官”案件的受案审理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共新收各类行政案件2273件,其中受理1872件,行政机关被判败诉的有109件,一审败诉率8.77%,比2015年全市基层法院该数值高1.53个百分点。
关于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潘伟介绍说,“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一些行政机关未能全面理解这一原则,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职权是败诉原因之一。如王某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行政机关收到行政相对人的履责申请后,未按规定作出答复,这是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还有就是证据不足,数据显示,在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中,有30件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不依法进行调查、未尽到审慎审查职责,以及不在法定期限内举证或逾期举证的情形;另外,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以及不尊重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利益,也是造成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在109件一审败诉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呈“两高”特征:一是在败诉案件中所占比重高,二是败诉率较高。这一数据表明,与其他行政管理领域相比,行政机关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应诉能力均有提升空间。
而关于败诉率上升的问题,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相关人士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败诉率略升,反映出对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后,法院判政府机关败诉“压力更小了”。以前领导批条子、打招呼干预审判的现象,自从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后,再也没有了,政府部门通过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对审判工作“提要求”的行为也消失了,法官在办理案件时更加独立。“行政机关败诉,倒逼行政机关改进,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该人士强调。
另外,对于“民告官”案件败诉率低的问题,该人士透露,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所受理的民告官案件中,不可否认,多数人是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来的,但也不排除少数当事人有其它不正当目的,滥用诉讼权利。“一年来,形形色色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庭审中,有当事人宣读诉状时故意很慢,短短几页诉状可能花上半天时间;还有一些当事人在庭审时随意申请回避,‘一言不合’甚至让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最为夸张的是,某案件当事人因其他犯罪被司法拘留,在他作为原告的行政案件开庭时,其代理人竟公然要求只有原告到庭才能开庭。对这些当事人的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要求,我们也只能尽量作出详尽解释。”该人士说。
交汇点记者 纪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