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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残工委成员单位齐心协力 为广大残疾人撑起一片希望的蓝天

来源:新华日报   2017-03-28 07:18:00

  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全社会营造关爱、帮扶残疾人的氛围;残疾人的全面小康之路,更离不开全省上下、社会各界的共同扶持。“十二五”期间,全体残工委成员单位勠力同心,各显神通,坚持不懈地合力帮扶残疾人,为广大残疾人撑起了一片希望的蓝天。

  【省发展改革委】

  “十二五”以来,省发改委高度重视残疾人民生保障,在规划编制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编制《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时,把残疾人民生保障作为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让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就业促进、生活救助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在《“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十大重点领域之一,将11个服务项目纳入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在起草《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时,把促进残疾人群体增收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提出针对性强的具体政策措施。在项目投资安排方面,积极支持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近年先后为盐城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宝应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等12个项目争取中央预算投资,有力促进我省残疾人服务体系的持续完善、均衡发展。

  【省教育厅】

  全省三分之二的特殊教育学校已建设成为现代化示范学校,极大地改善了一批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每年下达2500万专项经费用于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全省共实施省级建设项目253个,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投入5亿多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21万平方米,新增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学额1600余个,惠及适龄残疾学生1.68万人。保障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全省接受高中阶段全日制教育的残疾学生已免收学费。实施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享受“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全省所有设区市均设立随班就读实验县,南京市和无锡市崇安区创建成为国家级随班就读试验区。“十三五”期间,我省还将实现应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全覆盖、不同需求残疾儿童教育服务全覆盖。

  【省民委(宗教局)】

  “十二五”期间,省宗教局创新救助项目,以“让残疾人生活的更加幸福”为主题,开展全省“宗教慈善周”活动。以宗教活动场所为单位,将所募善款的50%,定向捐给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用于给特困残疾人家庭购买彩电、洗衣机等家电,其余50%由场所就近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慈善周活动募集定向用于助残的善款达500余万元,直接惠及6000余户残疾人家庭。由省级宗教团体牵头,与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开展“阳光浴室”公益项目,共筹集善款111万元,捐赠740台太阳能热水器。南京天主教爱国会和石鼓路天主堂还分别出资100万元成立“南京方舟慈善基金会”, 致力服务智力障碍残疾和轻微精神障碍残疾者。

  【省民政厅】

  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兜住底线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多措并举,对保障经济困难残疾人和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基本民生和特殊困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20.4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占低保总人数的14.3%。落实民政部、财政部相关规定,残疾抚恤金平均年增幅15%。去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共投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8109万元,全省散居孤儿和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一直稳居全国前列。扩大“明天计划”范围,截至去年,我省共投入“明天计划”救助资金7579万元。全省已建成及在建儿童福利机构63家,床位7000余张。“十二五”期间,全省民政系统共计投入14亿元用于新、改、扩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全省共有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13家,床位已达6594张。全省13个设区市均已出台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福彩助残“福康行”项目共支出1亿元为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福彩扶老“福馨工程”每年投入福彩公益金2000万元,为全省近1500家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康复器具室。

  【省司法厅】

  “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以“法润江苏德法同行”“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残疾人权益保护氛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积极拓宽法律服务申请渠道,着力解决农村残疾留守儿童申请法律援助难的问题。开辟残疾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对残疾人办理公证和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优先办理。同时,实行残疾人办理公证减免收费,减轻残疾人的经济负担。“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援助残疾人17402人。

  【省财政厅】

  “十二五”期间,我省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约29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省级财政预算年均增幅达15%,远高于8%的平均水平。2016-2017年,省财政共安排资金约21亿元,重点保障各项残疾人事业。支持地方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按照普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8倍以上标准,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将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纳入助学政策体系优先资助。按规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改革康复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体制,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当地农村扶贫开发规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5.5万人次残疾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0.7万人次享受岗位补贴,8.4万人次享受职业介绍补贴,3.1万人次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引导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带头招录和安排残疾人。加强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十二五”期间,全省共认定残疾就业困难人员7105人,帮扶就业6702人。与残联每年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在全国助残日活动期间举办“千企万岗”助残招聘会。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将运动疗法等18个医疗康复项目,4个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以及假肢、矫形器等残疾人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重度残疾城镇居民作为医疗保险二次补偿的重点对象。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有5.1万名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省住建厅】

  “十二五”期间,省住建厅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目前我省新建建筑、道路以及公共设施的无障碍配置率达100%。全省城市道路城市新建扩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等处设置缘石坡道,设置率为100%。新建市中人行道盲道的设置率达100%。在南京、苏州、常州被表彰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无锡、扬州被授予 “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市被授予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泰州、徐州、连云港以及江阴市被授予“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省卫生计生委】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发展残疾人康复医疗事业。398所综合医院开设康复床位3981张,康复专科医疗机构开设床位2000多张,年诊疗人数150多万人次。每年完成白内障手术1.3万例,其中为贫困患者免费手术1万例,成功创建白内障无障碍省。会同省残联开展“0-6”岁抢救性康复,建立了“0-6岁”残疾儿童筛查、评估康复机制。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300名,连续5年对3.8万名贫困精神病人提供免费给药,对550余名贫困精神病人提供免费住院救助。与省民政厅和省慈善总会配合,实施“微笑列车唇腭裂修复慈善项目”,精选17家医院为“微笑列车”唇腭裂手术定点医院,为全省1.4万余例先天性唇腭裂患儿施行免费矫形手术。会同省残联开展“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为800名聋儿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进行康复训练。

  【省地税局】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征收残保金79.03亿元,共安置残疾人就业18.4万人,为提高全省残疾人生活质量提供了物质保障,为推进全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为有效推进“年审、征收、催缴”模式的稳定、规范、顺畅运行,省地税联合省残联对基层进行实地督查调研,认真听取情况、及时研究问题和解决方案。“十二五”期间,全省为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营业税额1704万元,为残疾人个人提供劳务减免营业税额766.73万元。为11524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办理企业所得税减免手续,共减免企业所得税额72.1亿元。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二五”以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深入开展中国残联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努力为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各级新闻媒体不断加强策划和采访报道,走访普通残疾人家庭,深入残疾人内心世界,展现残疾人奋斗历程,以残疾人视角思考、观察世界,不断提高残疾人新闻报道数量和质量。残疾人题材创作生产不断加强。“十二五”以来已推出残疾人和特殊教育人群题材出版物近百种。支持江苏新闻广播主持人读书团等组织开展为盲童诵读、“我是你的眼——我带盲人免费看电影”等公益活动。

  【省体育局】

  省体育局高度重视发挥体育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和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残疾人体育纳入“十二五”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在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和建设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规范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在体育场馆向残疾人提供服务上,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服务队伍。经过考核,向2400名参训人员颁发二级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会同省残联组成代表团参加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江苏代表团获得省外参赛最佳成绩。与省残联共同举办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完成9个大项、500多个小项的比赛。

  【南京海关】

  “十二五”期间,南京海关共为全省企事业单位办理残疾人专用品进口免税货值1.83亿美元,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2.92亿元。其中,为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等残疾人康复机构办理假肢、轮椅、助步器等残疾人康复设备91.47万美元,免征税款121.62万元;为昆山市张浦彩印厂等53家福利企业办理胶印机、染色机、剑杆织机等残疾人专用设备1.82亿美元,免征税款2.91亿元。

  【省国税局】

  为更好地扩大残疾人就业,我省国税部门对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人数和比例的单位,由主管税务机关按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退还增值税。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我省为每人每年3.5万元。“十二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共为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办理增值税退税达145.99亿元。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十二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共计对6948户次的企业,办理残疾职工加计扣除额达27.39亿元。

  【省总工会】

  “十二五”期间,全省工会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多方位帮扶服务为抓手,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困难家庭纳入工会帮扶体系,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脱困随时撤档。截至目前,建档残疾人困难家庭5355户,占全省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数8%。对建档残疾人困难家庭实施帮扶,保障其享受生活、就业、医疗、助学等救助服务。深化就业援助,帮助残疾人提升脱贫自救能力。组织开展“工会就业援助月”“技能培训促就业”“民营企业招聘周”“春风行动”等活动,为他们提供便利服务。结合残疾人就业意愿和生理特点选择培训项目,举办就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积极帮助残疾职工及其子女就业,既输血帮扶,又造血帮扶。

  【团省委】

  “十二五”期间,团省委高度重视助残工作,扩大志愿者助残服务队伍,创新志愿者助残服务内容和方式,把志愿者助残向高效化、长效化方向推进。自助残“阳光行动”实施以来,团省委志工部成立青年志愿者助残工作领导小组。截至目前,我省登记在册的持证残疾青少年约21万人,占全省人数的0.25%,各类助残机构1900余个,助残青年志愿者组织2339个,已结对残疾青少年114380人,结对率为54.45%,逐步形成“队伍涵盖全省,活动扎根基层,组织建立规范,制度逐步完善”的助残志愿者格局。

  【江苏农行】

  近年来,江苏农行系统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金融青年阳光助残“五个一”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省分行积极完善网点服务质量测评标准,将主动迎接、微笑服务、引导陪同、爱心座椅、无障碍设施等内容纳入其中。通过制作纸质或多媒体形式的“无障碍交流手册”,用图片、盲文和音视频等形式表述残疾人常办的业务说明,拓展交流方式。有条件的网点开设专门的爱心服务窗口,优先满足残疾人办理业务。依托农行“蒲公英”爱心志愿服务队,定期自主设计或发起青年员工助残志愿活动。原则上每月集中一小时为爱心特惠服务时间,集中服务资源,为残疾人介绍金融知识、讲解金融产品,推动全社会扶弱助残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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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戴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