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栋梁猪场环境终于修复
连续报道
中国江苏网3月23日讯 13日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本报持续关注达一年之久的“江阴猪场污染扰民”连续报道的主角江阴栋梁养猪场(即江阴长泾梁平生猪专业合作社),近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10起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15年1月9日,本报刊登“新华调查”《生态养猪场,竟然无环评》,曝光了位于江阴市长泾镇与锡山区东港镇交界的长泾栋梁养猪场长期污染扰民;此后连续刊登多篇报道进行追踪,最终促使当地政府痛下决心依法关闭了涉污猪场,并于当年12月1日全面拆除养猪场设施。猪场正式关闭,有效化解了因猪场环境污染引发的跨界矛盾和信访问题。在当地政府作出关闭猪场的决定后,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群众举报,委托无锡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并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栋梁养猪场立即停止侵害、恢复被污染地区生态。
根据法院要求,栋梁养猪场提交了《环境修复报告》,但专家认为,猪场提供的方案不能达到消除污染的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江南大学重新作出修复、监理和验收方案,其中,土壤复耕标准须达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复耕要求和农林主管部门农业生产评价指标与要求,水环境污染物浓度应降至Ⅴ类标准。
经过土壤和水体修复,去年底,栋梁养猪场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由江阴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环境检测报告,COD、氨氮、总磷等三个指标全部合格,环境得到了有效修复。栋梁养猪场经营者陆栋梁告诉记者,经过治理,被污染的界河网船浜水体已经达到五类水质要求,法院也已在春节前解冻了猪场拆迁专用账户,拿到了猪场拆迁尾款90多万元。自猪场关闭后,陆栋梁已转型种植俗称“鸡头米”的芡实,目前种植规模有160亩。
对于栋梁猪场污染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十大环境典型案件,承办此案的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主审法官郭继光认为,过去像这类畜禽污染案件大家都不会太在意,猪粪和粪水一般当作农家肥处理。但是畜禽养殖形成规模化后,倘若仍简单化操作,环境是难以承受的,而且这种污染对土壤类似于重金属污染。从这起案件来看,当事人当初只做了简单的修复,换下水,把水塘里的淤泥冲洗下就认为可以了。从专业角度来看,这样做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对此点评称,此事的示范意义在于:一方面,法院引入了专家证人审判机制,把技术性问题交由科学技术机构和专家来作判断,充分体现了“技术的归技术,法律的归法律”的环境案件审判特点,保障了案件审判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没有停留在判断是非和法益归属上,而是延伸到了执行监督上,给其他畜禽养殖污染者敲响了警钟,为今后此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提供了范例。 (丁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