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人团伙传销案在高淳开审
来源:南京日报
2017-02-22 14:56:00
本报讯(通讯员 高妍 记者 张源源) 所谓“投资5万多元,最终能赚1040万元”的“1040工程”既不是国家扶贫项目,也不是什么高投资回报的生意,而是彻头彻尾的传销。昨天,高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23名被告人涉嫌传销的案件,其中不乏妻子拉丈夫“入伙”、老板坑员工“投资”的情况。
昨天上午,该案在高淳法院面积最大的第五法庭开庭,23名被告人站了整整两排。根据公诉人指控,自2009年以来,这些被告人经上线人员介绍,分别在江西南昌、赣州等地加入“1040纯资本运作工程传销组织”。该组织宣称,投资人缴纳50800元申购虚拟份额的“入伙费”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提成,最终可获得1040万元收益,并称这个项目是国家扶贫工程,参与者以后能“老有所养”,生活有保障。
不过,检方指控,该案被告人唐某等人“入伙”后,开始通过拼命“拉人头”获取收益。证据显示,根据该传销组织的规定,投资人分为“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等不同级别,每个级别抽取下线入伙费的比例各有不同,成为“老总”后,下线每增加一名入伙者,“老总”就能从中抽取1万元。在该案23名被告人中,不少人都通过招揽下线的传销行为成为“老总”,并进行着被称为“见总”的活动,即作为“成功人士”风光出面,向新入伙人员讲课、宣传项目前景等。另外,在这起传销案件中,不乏妻子拉丈夫、老板拉员工“入伙”情况,如第1被告人与第2被告人是夫妻;第12被告人是第4被告人公司的员工,其余10多人中,也不乏同乡、邻里关系。案件庭审尚未结束,法庭今天将继续开庭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