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春节临近,一些车主和驾驶员又动起了歪脑筋,想通过非法营运“捞一把”过年。启东市吕四镇车主周某某就因为180元搞起了非法营运,被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查获。执法部门对其依法处罚人民币6000元。1月26日上午,周某某主动缴纳了罚款。
非法营运车辆,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黑车”。它,不仅扰乱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无法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对现在的疫情防控也会带来很大的隐患。1月15日上午,支队执法人员在南通火车站送客平台,发现一辆苏FY73XX白色北京现代牌小轿车下来4名乘客,存在非法营运嫌疑,就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根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平台提供的警报和相关信息,基本确定该车为非法营运车辆。随后,执法人员对乘客和驾驶员分别进行了询问等调查取证。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驾驶员周某某承认:我与4名乘客互相不认识,是昨天上午一名以前坐过我车的乘客打电话联系我,让我今天早上6点30送4个人去南通火车站,谈妥车费一共是180元,我答应了。今天早上我就将两男两女4个人和一些行李,从吕四港天汾村南通某电动工具有限公司送到南通火车站,不想被你们“逮”到了……经初步的调查,驾驶员周某某不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其车辆也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执法人员还发现,4名乘客已经通过微信支付了车费。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将该车扣下,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并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驾驶员周某某后悔莫及,表示:通过这次非法营运被查处,自己知道了非法营运的危害,今后一定遵规守法,合法经营,该办什么手续就办什么手续。
临近春运,无论是机场、汽车站还是火车站等交通运输场所,都将迎来一年中最大的客流高峰,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重之又重。执法人员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力度,希望司机和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同时提醒广大出行的市民,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符合条件的车辆,否则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乘客自身利益都有很大影响。包宏龙 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