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南通市医保局联合公安部门,在省内率先出台《医疗保障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实施办法(试行)》,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这两年,市医保局连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除利用自身力量开展检查、督查,也积极寻求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截至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8起欺诈骗保案件,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办法》对移送的条件、程序、材料等作了明确规定,建立了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等各种工作机制。”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副处长周斌介绍说,《办法》要求医保部门,将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同级或辖区公安机关移送,并做好登记备案,“24小时内,我们还要把涉嫌犯罪罪名、案件情况、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要求,对于收到的案件信息,公安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如果双方对于是否立案有争议,医保部门可提请复议;对于公安机关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或是对不予立案决定、复议决定、立案后撤销案件决定有异议的,医保部门也可以建议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
“明确公安机关可以在案件初查阶段提前介入,也是《办法》提出的一个重点。”周斌说,医保部门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处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可以提前介入,采取询问、勘验、鉴定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共同进行初查;公安机关应当将侦办案件中发现的重大监管问题通报同级医保部门。
“虚开发票进行报销、隐瞒意外伤害原因及定点单位虚记费用等行为,是此前存在比较多的欺诈骗保情况。”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希望全体参保人员和定点机构,共同关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记者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