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南通市8种药品维持原报销比例
2020-07-01 09:59:00  来源:南通日报  
1
听新闻

7月1日起,利妥昔单抗、埃克替尼、吉非替尼、伊马替尼、达沙替尼、硼替佐米、阿比特龙、来那度胺等8种药品,将纳入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用药范围,暂时继续按照南通市特药待遇享受。此前,这8种药品经国家谈判后被纳入2019国家医保目录管理。

近年来,国家通过谈判纳入了一批临床价值高、创新性好、病人获益高的药品,减轻了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要求,国家谈判的抗癌药会退出特药管理,再统一纳入医保目录。“此前测算结果显示,新增的70种谈判药,个人自付比例30%,再加上谈判时药品本身的平均60.7%降幅,最终患者实际自付的比例仅为纳入医保目录之前价格的11.8%。”市医保局副局长顾忠贤说,但那显示的是平均结果,具体到某些特殊药物也不同。

为解决这一问题,确保调整期间平稳过渡、医保待遇有效衔接,市医保局根据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将上述8种药品纳入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用药范围,“这个特殊用药范围里主要是通过常规准入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原省特药,由市医保局根据国家、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要求,结合南通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此外,7月1日起,托伐普坦、拉帕替尼、氟维司群、重组人干扰素β-1b不再纳入医保目录管理,其中拉帕替尼和氟维司群按规定退出特药管理。托伐普坦等4种药品退出医保目录后,参保职工住院时可通过自费补充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记者 何家玉

标签:
责编:邵佳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