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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一运输企业多次违法,直接主管人被再次处罚
2020-03-05 13: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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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3月5日南通讯(通讯员 刘峰)去年底,海门市一家运输企业因所属车辆有多起超载违法行为被处罚的记录,公安交警部门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并公开曝光。近日,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对全市处罚超载的数据进行梳理,再次发现该企业所属车辆存在超载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该企业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的“运输单位的货运机动车超载,经两次以上处罚不改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送达整改通知书。

公安交警提醒:当前,各类企业逐渐在复工复厂,尤其是全市的运输企业应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运输的理念;做好安全监管和提示提醒工作,坚决杜绝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员出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标签:公安交警部门;所属车辆;超载违法行为
责编:郭玲玲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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