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各方当事人都能听清法庭说话吗?”“能。”“现在开庭!”昨天上午9点30分,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一起劳动保障行政确认案件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以网络开庭的方式展开审理。
湖南人张某在启东某工地工作时感觉不适,下班后回工棚宿舍洗澡、吃饭后感觉胸痛加剧,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此后,张某的妻子罗某向启东市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启东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罗某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被驳回后,上诉至南通中院。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刘海燕与身在湖南的上诉人、身在启东的被上诉人,以及第三人、工程承包方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南通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视频连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就应认定为视同工伤……”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通过视频你来我往发表陈述。其间,书记员现场制作庭审笔录,并显示在庭审系统终端上,供各方实时查看。
约一小时后,互联网庭审结束。法官告知,各方可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至法院,裁判文书将通过邮寄送达。随后,书记员及各方通过终端对庭审笔录进行了签名确认,法庭闭庭。
“为确保防疫、审判‘两不误’,我们研发了南通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南通中院行装处副处长周峰介绍,当事双方即使相隔千里,只要手机安装APP,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远程接入系统参加庭审活动,既免去跑腿,操作也很简便。
据了解,昨天上午,南通中院以及港闸、崇川、南通开发区、如皋、海安等基层法院均通过南通法院互联网系统开庭,共审理案件16起。周峰说,后续该院还将开发语音转写、庭审质证等功能,进一步完善系统,用信息化助力审判质效提升。(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