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肉质鲜美,但其可能含有河豚毒素,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近年来,因食用河豚鱼、河豚鱼产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乃至死亡事件偶有发生。
记者昨天从南通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市食安办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河豚鱼及其产品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全过程监管、全链条追溯、全行业自律、全社会共治”机制,进一步规范河豚鱼养殖、捕捞和河豚鱼及其产品加工经营行为。该局向广大市民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不要购买和食用野生河豚、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无合法资质的河豚鱼产品。
野生河豚、未加工的
河豚整鱼、活鱼禁止买卖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禁止任何商场超市、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摊贩及个人经营野生河豚、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无合法资质的河豚鱼产品。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捕捞或捡到新鲜河豚鱼,要立即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得转送他人或者任其流入市场。广大市民要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买及食用野生河豚、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无合法资质的河豚鱼产品;若因误食河豚鱼及其产品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果在商场超市、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发现有非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或以其他替代名称)及其产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家企业加工的
河豚产品可以放心吃
什么样的河豚才能既满足“吃货”们的口腹之欲,又能让人安心大快朵颐呢?答案是:从具有资质的养殖河豚加工企业购买的河豚鱼产品,可以放心吃。
据介绍,目前,有条件放开养殖的河豚品种仅限于两种,分别是:红鳍东方鲀、暗纹东方鲀。消费者可购买来源于经农业农村部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且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审核通过的加工企业加工的包装产品。
截至2019年12月30日,全国范围内已通过审核的养殖河豚加工企业共有10家。购买这10家企业加工的包装产品时,应仔细查验产品包装上是否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查看其是否标明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加工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
严查野生河豚鱼
上岸非法经营
严防河豚鱼及其产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必须要从源头上阻断食品安全风险。市食安办最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加强河豚鱼及其产品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河豚鱼捕捞养殖环节源头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严厉查处捕捞渔船渔民对野生河豚鱼上岸非法经营行为。
据了解,目前,南通获得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备案的仅有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意见》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水产养殖企业(户)的日常监督检查,严禁未经养殖河豚鱼源基地备案的养殖河豚鱼进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严格已备案基地监管,严禁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进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水产品销售主体及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发现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及野生河豚一律下架销毁。
据了解,下一步,南通还将积极构建放心河豚食材供应链,鼓励实行“备案鱼源养殖基地+通过审核加工企业+餐饮单位(直营店)”等经营模式,实现从鱼塘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同时鼓励有资质的加工经营主体多渠道公示合法合规的河豚鱼产品购买消费渠道,引导百姓科学安全消费。
记者王玮丽 实习生张嘉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