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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南通市区CPI同比上涨4.4% 将发放临时补贴
2019-11-16 10:23: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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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鲜果、畜肉和鲜菜价格上涨较多的影响,10月南通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4%,全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7%。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南通第7次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日前启动,本月将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等以及各县(市)区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对象发放10月份临时价格补贴,发放额度为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85元/人,启东市、海门市84元/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82元/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当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或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含3%)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市特殊困难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据了解,今年4月至10月,我市已连续7个月启动物价补贴,全市民政部门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资金约3241万元,人均救助额累计400多元,惠及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民政对象52万人次,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直接影响。

  记者 李彤 通讯员 桑永旺 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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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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