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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巧解三年物业费纠纷
2019-10-21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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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0月21日南通讯(通讯员 季汉平 龚启兵)“真是太感谢你们的人民调解员了,多亏了他们的耐心调解,今天我们终于收到了拖欠三年之久的物业费。”近日,南通某物业公司收到数万元的物业费后,该公司经理握着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何毓飞的手,感激不已。

  今年7月初,通州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较为特殊的物业纠纷,根据诉前调解的有关规定,案件交由该院的人民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吴某租用通州一商业街区的14个商铺开办影院,然而由于经营不善等诸多原因,影院于2014年底关停。影院一方未能按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无奈之下,将14家商铺的所有人告上法庭。

  两位人民调解员拿到案件后,首先联系了商铺所有人,经了解,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就已约定物业费由吴某承担。如果直接按照物业公司的诉求,找14家商铺的房东支付物业费并不难,但14家商铺又会再次来法院起诉,向吴某进行追偿。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此案,人民调解员筛选了几名业主代表,联系吴某一同解决问题。经过多番工作,商铺所有人、吴某、物业公司三方终于坐在法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一开始,吴某以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不善导致影院生意清淡为由,拒绝支付费用。但人民调解员向其分析利弊,如果房东向吴某进行追偿,吴某不仅要支付物业管理费、原告的诉讼费,还要支付10万元左右的滞纳金。算了算这笔账,吴某终于松了口。紧接着在缴费的数额上,人民调解员不厌其烦,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拉锯战,双方由最开始得16万元,最终以8.8万元达成共识,并且现场缴费开票,签字撤诉。原本耗时费力的物业纠纷在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案结事了,三方当事人都满意而归。

  近年来,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州法院早在2017年8月就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551案,涉及物业管理费、装潢工程款、赡养、农民工工资等纠纷。为了提高案件调解的质量与数量,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法院立案庭选派法官配合调解并进行业务指导。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前做好预案,对一些不能到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当事人进行登门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找准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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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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