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如皋财政积极支持乡镇卫生事业建设
2019-09-22 10:39:00  来源:南通日报  
1
听新闻

  本报讯 (记者李彤)“又有9家一级医院申请整合……”18日,如皋市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如皋继先行试点4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今年全面推开,计划在每个镇(区、街道)都建成一家由政府主导、全面履行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充分整合辖区内一级民营医院,科学设置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和门诊部,形成“10分钟健康服务圈”,如皋市财政局优先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支持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民生的能力,确保百姓“病有所医”。

  据介绍,如皋财政将分三年兑现建设奖励补助。各镇(区、街道)完成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经市政府验收合格后,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被整合医院为原中心卫生院改制而成的,当地政府奖励实际整合经费的60%;被整合医院为原乡镇卫生院改制而成的,政府奖励实际整合经费的50%。奖励资金分三年支付到位,第一年当地市政府支付奖励资金4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30%。先行试点的4个镇(区、街道)已获奖补资金2400万元。

  在专项保障人员经费方面,新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在编现在岗及改制后新进卫技人员档案工资、五险一金、提租补贴等经费的70%由如皋市财政保障,其他经费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解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结余部分的40%可用于绩效考核。先行试点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获人员补助800万元。

  此外,加大运营投入保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建筑的后续建设、改造、维修等由各镇(区、街道)负责,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提升由市级层面保障。如皋市政府将按每年每镇50万元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设备后续添置更新等,在如皋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

标签:
责编:徒滢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